退租遇特殊情况延后一个多月 1.3万元押金难要回

三秦都市报 2020-04-01 01:27 大字

杨先生在西安市凤城六路与未央路十字附近的“银池花香丽舍”小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合同约定租期为5年,2023年到期。但因为经营不善,今年1月,杨先生与房东协商退房,期间恰逢春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腾房,前一阵他腾房后,1.3万元押金却难要回。

租客:特殊时期叫不到车无法腾房

杨先生租的是小区的临街门面房,用于经营一家小型超市,面积40平方米,月租金1.25万元,半年一结。如今房子已经退租,但他押在房东手中的1.3万元押金至今没要回来,对方的理由是杨先生未按约定按时腾房。“不是我故意拖着不腾房,而是特殊时期叫不到车,房子里的冰柜运不走,我的车在小区也出不去。”说起这件事,杨先生满肚子委屈。事情还要从今年春节前说起,杨先生说,因为经营不善,他早有退租的念头。去年8月交租时,租金交到了今年2月28日。今年1月租赁双方协商此事,因合同约定的5年租期未到,双方商定,杨先生1月28日前搬离,搬离后房东退还其1.3万元押金。可谁知遇到特殊情况,叫不到车,房中的冰柜搬不出去,导致杨先生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腾房。

房东:拖了太久不能退押金

“当时我就给房东说了这样的情况,他说他能理解,还说等房子腾了以后会给我退押金,没想到现在变卦了。”杨先生说,不久前,他联系了车辆将房子里的冰柜运走了,但是当他向房东提出退还押金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对此,房屋出租人陈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当时他确实说了腾房后可以退押金,但是他的意思是特殊时期给杨先生多留几天时间,但是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一个多月,影响了他将房屋再次出租。

此外,陈先生表示,不论之前口头上说过什么,如今都以合同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5年租期是杨先生违约在先,他可以按合同追究杨先生的违约责任。

律师:如遇不可抗力可免责

陕西多隆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认为,首先要搞清楚双方是否在退租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如果杨先生能证明,就退租问题,之前已经与房东达成一致,那双方的纠纷就不在退租上,而是在退租后按期限腾房这一问题上。

“法律上对‘不可抗力’的定义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董浩忠说,在双方就退租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是因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无法按时腾房,应认定其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所以其导致承租人不能按时腾房,承租人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承租人杨先生与出租人陈先生均表示会走诉讼程序。

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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