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审结涉疫商铺租赁案
本报讯(记者张杰)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受理原告兰某诉被告廖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承办法官王素梅、法官助理于继勇多次电话远程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出租人廖某退还承租人兰某2月份大部分商铺租金。
兰某起诉称,其承租廖某位于西安市某服装城内一间商铺用于服装销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商铺无法正常营业。因本次疫情对合同当事人来说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其多次联系廖某,要求廖某退还已缴纳的2月份租金未果,遂诉至法院。
新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素梅法官发现该案系因疫情影响商铺经营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考虑到该案的审理结果不仅对类似案件具有示范作用,更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稳定和营商环境的有效维护。于是,王素梅通过电话与兰某及远在外省的廖某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后,耐心释法析理,向二人讲明了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及商铺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要件等内容。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廖某与兰某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最终廖某向兰某退还了2月份大部分租金,并及时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办案法官提醒大家,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各行各业的合同履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定影响,商场业主和租户应秉着谋求共同发展的态度,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沟通协商,互解互谅共渡难关。商场业主应考虑租户的可持续发展,承租人也应遵循“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的平等原则,与出租人积极沟通,以寻求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法。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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