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 购买退热止咳药需实名登记

三秦都市报 2020-03-16 01: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药械企业落实内部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员工、顾客健康检测工作。药店对体温异常、购买治疗退热止咳类药品的,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药械企业落实内部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员工、顾客健康检测工作。在醒目场所位置设置警示标语,限制进店人数,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药店对体温异常、购买治疗退热止咳类药品的,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购买药物名称、数量、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对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将相关购药登记信息汇总上报当地疾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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