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启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工作 总部落户西安的央企奖励500万元

三秦都市报 2020-03-13 01: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锦)近日,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对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进行奖励。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25日12:00截止,由企业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咨询联系电话:029—88668291。

申报范围: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库、依法纳税的建筑业企业。

申报原则:奖项评定遵循“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个奖励。

类别和标准:

1.核心竞争力奖。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升为特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公路、通信、电力总承包资质由二级升为一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上规模发展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市外企业落户奖。对企业总部落户西安市的央企,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走出去”发展奖。企业市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创优夺杯奖。对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流程:

受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将相应的申报材料报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建设大厦1303室)。

审核:市住建局负责“核心竞争力奖”、“市外企业落户奖”、“创优夺杯奖”申报资料的审核。其他奖项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复核进行审核。

公示: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满后,进行通报表彰。

奖励:由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相关规定,拨付专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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