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还醉驾 男子被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米娜记者李佳)1月20日,醉驾后拒不到案接受处理的违法嫌疑人孙某某,经市民举报,被西安交警长安大队民警缉拿归案,送至西安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1月5日凌晨1时59分,交警长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孙某某存在酒驾行为,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A26L××的小型轿车,从康杜村停车场由西向东行驶。接到报案,交警立即前往调查。经初步调查,孙某某存在酒驾嫌疑,交警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后经血液检测鉴定,孙某某的血醇浓度为319.65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其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孙某某也对其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血液鉴定结果确定后,孙某某一直不到案接受处理,逃避处罚。1月20日,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嫌疑人孙某某在郭杜一酒店内出现,警方立即前往该酒店将孙某某抓获。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长安大队对孙某某无证、醉酒驾驶的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由于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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