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记者张姣姣
2019年12月24日,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虽经全力救治,但终因伤势过重去世。
这起悲剧的发生,如何有效预防以及避免犯罪发生备受社会关注。2019年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这是一部在多处体现国家对医务人员保护的法律。”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红会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龚龙岗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多款条文对伤医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和严厉处罚,并明确“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违者将受到法律惩处。
龚龙岗建议,省卫健委应建立省域范围内的就医病人黑名单制。医院急诊科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标语:“请配合医生护士的治疗,语言或者肢体威胁医务人员者,将面临刑事指控。”同时,要用法律的形式把医院列入公共场所,而不再属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内保单位。
“医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和职责,是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省政协委员、咸阳肿瘤医院副院长李森表示,对于社会上的“医闹”“伤医”事件,必须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细化解决。
李森建议,应从政策层面考虑,对医闹人员进行惩戒,将其医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一步研究设立“扰乱医疗秩序罪”,以保障医院秩序和医护人员安全;对于已经构成医闹甚至伤医行为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及医疗机构应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严格公正进行处理,而不能一味地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一方;对于触犯刑法的,应按照刑法标准量刑。
李森还表示,对规模以上医院,应考虑安装安检设施的可行性,严格禁止管制刀具、危险易爆品进入医院。对于故意抹黑甚至侮辱丑化医疗机构和医生群体,故意激化医患矛盾,为吸引眼球而歪曲事实、误导群众的媒体要进行追责。
“杨文医生的悲剧在半个月前就有征兆。该案发生之前,在长达半个多月时间内,涉案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已经饱受涉事患者家属的吵闹、辱骂,甚至是死亡威胁。但核心问题是医闹事件发生后,医生对于自身威胁没有任何办法去处置。”省政协委员、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说,在其他国家使用威胁性语言和动作是犯罪行为,可能将面临刑事处罚,而在我国是以必须产生严重的结果为条件。
王洪表示,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执法,规范处置。特别是在没有直接伤害事件发生之前,应及时对影响医疗机构医师正常工作、扰乱单位正常秩序等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置。医疗机构应在及早发现风险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举报,及时隔离嫌疑人,阻断嫌疑人的可能性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院内人员的交流、沟通方式的培训,避免激化医患矛盾。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王洪说,我国医疗领域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零散,只有通过体系化的立法才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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