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部分城市管理事权下放区级部门 市民办事不用再多跑路

三秦都市报 2020-01-08 02:40 大字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道路桥隧、路灯、户外广告等市政设施管理水平,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昨日出台方案,对部分城市管理事权下放移交属地管理,市民办事不用再多跑路。

为全面提升更加精细化管理水平,除市级保留的“3环、5横、5纵、9放射线”104条城市道路(包括其上桥涵)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放移交或调整887条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包括其上桥涵),22座市管市政桥涵,138座市管人行过街天桥,80处代征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事项。

1月1日起,所有新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含其上新建桥涵)的养护事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城六区、相关开发区负责养护管理;除市管104条城市道路、桥涵及其上新建桥涵外,西安市城管局原则上不再新增其他城市道路、桥涵的养护管理。

路灯管理方面,下放所有新建道路范围内的路灯建设和管护事项;随下放移交城市桥涵管护权一并下放夜景亮化设施建设、管护和138座人行过街天桥的照明、夜景亮化设施管护事项。

下放城六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权和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权。50平方米以上(不含50平方米)LED显示屏广告的设置审批,由城六区政府审核后报西安市政府审定方可设置。明城墙东门广场、南门广场、西门广场、北门广场、钟鼓楼广场、新城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由城六区政府审核后报西安市政府审定方可设置。

按照“权随事走”的原则,将8项涉及市政设施(按事权)、广告牌匾、市容环卫的办理主项下放至区级审批部门。其中,市政设施(道路桥涵)审批事项4项,随下放道路下放至城六区,包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广告牌匾审批事项1项,按事权下放内容范围将审批事项下放至区级审批部门。市容环卫审批事项3项,下放区级审批部门,包括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审批;环卫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含食品摊群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

下放公共服务事项1项:将城市道路建设用地移交,按照属地化原则全部下放至城六区。下放收费事项2项:随下放审批事项一并下放至区级财政部门,由区级财政部门与市级财政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包括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和占道收费。

事权下放承接的城六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事权下放后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首席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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