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城乡医保将实现待遇统一

阳光报 2019-12-30 06:23 大字

阳光讯(记者 杜丽芳 曹文豪)12月27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军介绍西安市医保局成立以来的重点工作和惠民成效,解读西安市明年医保政策5个方面的新变化。

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344.2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48.15万人,新农合参保435.31万人,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共覆盖城乡居民1027.75万人,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共有医保定点协议医疗机构4514家,定点药店4155家,为西安市参保群众就医看病提供了坚实保障。

今年2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组建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认真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25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价96%,据测算,预计西安市全年将节省医药费用2.59亿元。

开展了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大力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新增按病种付费55种,达到175种;新增按床日付费7种,新增日间手术付费6种,提升了医保付费的价值和效益。截至11月底,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检查覆盖率100%,追回医保基金合计1447.88万元。

推动西安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项医保制度合二为一,2020年1月1日起全市670万城乡参保居民将实现城乡待遇统一。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医疗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政策,2019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70元,较2018年增加15元;首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调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截至今年12月10日,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赔付88012人次,赔付总资金35758.33万元。同时,还积极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同时,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参保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220元全额资助;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90元定额资助。截至11月底,西安市共实施医疗救助91243人次,救助金额7543.28万元。调整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以西安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经测算,全年将为西安市参保企业减负7.81亿元,参保个人减负2.23亿元。>>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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