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现市属国资统一监管 西安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三秦都市报 2019-12-27 00:56 大字

12月23日,西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案》,到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企业划转,全面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市委、市政府为破解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难题、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改革措施,2019年1月29日出台了实施方案,并纳入了对市级各部门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深化改革考核内容。一年来,市国资委着眼提高国有资本运行质量和效益,按照市国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安排》精神强力推进,逐户企业分析、现场办公解答问题、重组整合国有资产、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方案》明确,将市级各部门主管的151户企业,通过关停划转、整合重组,纳入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今后,除市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外,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将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所属的37户企业,通过归并划转、整合重组成22户企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监督国有资产的资产保值增值、监督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推进企业上市和统筹规划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委托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对所属企业业务进行管理。

按照《方案》精神,今后,市国资委将构建形成以5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依托、11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为支撑的“5+11”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将更加合理。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管理的22户企业将突出区域经济特质,进一步缩短国有资本投资链条,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壮大。

在此基础上,市国资委将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规范管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强化资产重组、压缩管理层级、突出主业发展、加强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助力推动西安“三个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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