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在职残疾职工认定公告

西安晚报 2019-12-18 07:37 大字

为维护残疾人就业权利,依法推行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定于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依法对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进行2019年度在职残疾职工认定。请各用人单位如期按照属地原则到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特此公告。

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关认定须知详见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

新闻推荐

碑林区法院举办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大讲堂活动

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促进辖区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近日,碑林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来到辖区百余家旅行社进行宪法...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