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款收到了

西部法制报 2019-11-19 00: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梁爽)11月4日,西安市雁塔区某健身公司的员工张先生带着一面锦旗及感谢信,来到雁塔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的办公室。至此,该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进门,张先生就激动地告诉案件承办人吕睿涵,他们公司前两天已经收到了被告汇来的调解款项。

张先生说,该起案件之前一直未能妥善处理,经庭审后原告公司才知晓,因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在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关键条款存在漏洞,让公司蒙受了很大损失。

作为案件承办人,办案法官吕睿涵多次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承诺返还租赁合同价款10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同时约定了履行期限,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原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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