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职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平安建设纪实

西部法制报 2019-11-16 00:56 大字

杨扬通讯员廉岁锋

今年以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平安鼎”创建活动,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截至目前,该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该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根据“捕诉一体”改革后的职能分工变化,围绕着力保障群众平安需求这一基本点,加大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制贩运毒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经济领域犯罪,持续护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不断提升速裁程序适用实效。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制定了《雁塔区检察院办理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保障人权、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等方面取得成效。该院强化引导侦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侦查监督,坚持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常态监督,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活动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将扫黑办设在案管办,由主管副检察长、一名专委、综合业务部一名副部长以及案管办三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扫黑办日常事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该院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院领导带队赴广东、山东、天津等地以及兄弟县院学习考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扫黑办成员多次参加市、区扫黑办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赢得斗争胜利的决心和信心,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思想保障。该院加强监督,扎实提高办案质量,对于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上级督办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检察官会根据审查逮捕标准,严格把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法定构成要件,适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四位一体”等研讨会议,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进行详细分析,为后续取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成立了驻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官办公室,加强管理,认真组织线索分析研判会议,从线索受理发现、研判分析、分流反馈等方面,全流程加以规范。该院通过登录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对2016年以来全部治安及刑事案件的数千条数据线索,进行初步采集后,逐条排查。检察官加强翻查,积极落实“回头看”“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该院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对已办及在办案件进行彻底翻查,对涉及“保护伞”“打财断血”等情况着重审查,做到“五不漏”。该院不断加强宣传,切实推进平安建设,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和展板88块,制作签字笔、餐巾纸盒和手提袋等宣传品若干,印制宣传册千余份,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该院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勇于担当,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80次559人,其中集体访11次311人,检察长接待40次311人;接听12309服务中心电话7次7人;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受理申诉类信访案件11件,受理控告类信访案件10件;开展涉检信访集中排查活动6次,发现信访问题3件,已全部化解;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3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坚持为困难群众着想,按照国家政策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该院主动对羁押超过三年的在押人员进行排查,与在押人员谈话136人次,检察长接待在押人员6人次,及时解答在押人员问题,教育在押人员服从监管,遵守秩序,确保监管场所秩序稳定。该院积极参加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计划,并确定未检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共同部署落实工作。今年1月,该院与辖区多所学校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由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该院检察长、三名副检察长及员额检察官分别受聘为辖区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在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形成“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常态化机制。

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继锋以法治副校长身份,经常性走进学校,为同学们讲授法治课。在他的带领下,该院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增设防性侵专题讲座,并围绕“一号检察建议”要求,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职工、未成年学生,通过开设巡讲课、制作展板、播放专题片、建立法治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次,涉及辖区10所中小学,覆盖近7000余名师生和家长。

该院与教育部门建立了联系通报制度。今年4月,该院与区教育局会签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预防性侵协调机制,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督导检查机制,疏通检校联系渠道,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教育部门查漏补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以上措施,稳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并注重发挥教育长效机制,扎实做好预防工作。

该院检察干警说:“我们每一天的努力付出、严格履职都是在为平安建设大厦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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