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物业公司为啥要“捆绑”收费?

西安晚报 2019-11-15 05:25 大字

小区物业公司张贴的供暖费收取通知

想交供暖费须先结清物业费

昨日,北郊龙记国会山小区业主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前几天他去交供暖费,没想到却在物业公司“碰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要求结清物业费后才会收取供暖费,为此张先生感到不满。

不少业主一直未交物业费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龙记国会山小区。记者看到,在该小区每栋楼的电梯口处,张贴着一份两天前的关于该小区2019年冬季供暖费用收取的提示:小区2019面冬季采暖费用自10月10日开始收取至今,缴费的业主仅416户。供暖运行成本巨大,以目前缴费情况物业公司无法垫付运行费用,直接影响今年供暖正常运行。提示后列了几条细则,其中一条是:用热收取100%供暖费,不用热收取50%基础热费。

是什么原因导致业主未能及时交供暖费?张先生说,就是因为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结清物业费才肯收取供暖费。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是商品房,2016年交房时,小区无天然气、无市政水,用的还是临时电,基础设施不完善。2017年入住后,小区经常停电,一个夏天数不清停了多少回电,到晚上还开始分区限电,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直到2018年,小区才解决了用电等问题,其他配套设施也逐渐完善。因此,不少业主一直未交物业费。

“我们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要交也应该从2018年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后算起。”张先生说,按照购房合同,小区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后才能交房,可是他们小区在很多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交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业主认为空置房供暖基础热费偏高

在该小区的小广场处,78岁的李奶奶正和其他业主们闲聊,她说,今冬不想用暖,原想着交30%的供暖基础热费就好了,没想到物业公司要求交50%的供暖费。李奶奶说,市政集中供暖的空置基础热费是30%,尽管她所居住的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但空置基础热费应该参考这个标准,按照全额供暖费的50%收取有点高了。采访中,也有不少业主质疑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十几位业主正在排队交供暖费。“供暖在即,家里有老人、孩子,没暖气担心他们身体受不了,拖下去也可能导致小区最终无法供暖。”一位业主告诉记者。

百余位业主拖欠3年多物业费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朱经理说,龙记国会山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今年是第二年供暖,供暖费为每月每平方米5.8元,与市政集中供暖收费相同。从去年供暖的情况看,由于天然气费、人工费、设施设备保养维护费等成本很高,经核算,按照这个价格收取供暖费连成本都包不住。但是,为了让业主能够按时用热,今年的供暖费价格并未上调。而空置房按照总热价格收取50%,也符合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不使用的,应交供暖费物业部门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按照总热价的30%~60%收取都在合理范围内。“目前,大部分人已经交了供暖费,11月15日可以正常供暖。”朱经理说,目前,仍有100余户业主连续3年多时间未交过物业费。之所以让业主先结清物业费,再收取供暖费,也是无奈之举。文/图记者刘晓云

不交公摊电费拒收供暖费

昨日,莲湖区草阳村甲字3号萃园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捆绑”收取公摊电费和供暖费,不交公摊电费拒收供暖费,业主担心不能按时供暖。物业公司则称供暖费正常收取,并未“捆绑”。

业主说物业公司“捆绑”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草阳村甲字3号萃园小区,几名业主正在小区健身场所讨论交供暖费问题。“供暖费装在口袋已经几天了,就是交不了,物业不收。”2号楼业主曲先生说,看到物业公司张贴的供热收费通知,他前去交费,却被告知必须先补交两个月的公摊电费,否则不收供暖费。

记者在1号楼看到了物业公司张贴的供暖通知,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方式,并未涉及交公摊电费。

“物业规定公摊电费为0.22元/㎡/月,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明细,这很不合理。”1号楼业主李先生气愤地说,户表改造,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合情合理,但物业公司不向业主公示公摊明细,业主就不知道公摊都用到了哪些地方,这种做法叫人无法接受。

李先生说,小区有三百多住户,老年人居多,按照物业公司定的0.22元/㎡/月标准,每户每个月大概要交35元公摊电费。业主们希望先交供暖费,之后再解决公摊电费的问题,但物业公司不同意,天气越来越冷,要是因为“捆绑”交公摊电费时间影响交供暖费而不能按时供暖,小区老年人可就要受罪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矢口否认

昨日下午2时,记者在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见到了一名郑姓工作人员。记者说明来意后,这名工作人员说道:“我们没‘捆绑’收费。”这名工作人员拿着一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料说,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所耗电费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物业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的。物业公司所收公摊电费也是依据供电公司的电费清单核算出来的,而且10月份在电梯口张贴过公示,没有接到业主的反对意见。

在记者与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交谈时,几名业主手里拿着现金在物业公司办公室门口等候要交供暖费。记者询问工作人员能否先收取业主的供暖费,然后再协商解决公摊电费的问题。工作人员说,9月份和10月份的公摊电费是物业公司垫付的,现在向业主收取,业主最好一次交齐。工作人员依然否认“捆绑”收取公摊电费和供暖费。

这一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这名郑姓工作人员表示,就目前情形来看,11月份的电费以及小区公摊电费缴纳事宜只能交由业委会和业主们自己解决了,但业主必须交公摊电费。

记者姚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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