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带粉丝“薅羊毛”致卖家关店 检察官说法:恶意交易也要面临法律风险

三秦都市报 2019-11-10 02:08 大字

近日,一淘宝店家因操作失误,将26元4500克的脐橙误写成4500斤后,B站博主“路人A-”在直播时号召粉丝去“薅羊毛”。在直播中,他大肆鼓动粉丝下单,一晚上就拍了几万单,涉及金额高达700万元。最终在明知商家无法发货的情况下,恶意投诉“商家虚假宣传”,导致该店铺直接关店。

“双十一”来临,各大店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推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营销活动,这更令一些“羊毛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事实上,如今“羊毛党”已经成为一种互联网生存现象。而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偶尔利用平台漏洞捡漏的普通用户;二是明知是漏洞,却依旧多次“薅羊毛”的“羊毛党”;三是以此谋利的黑灰产团伙。众所周知,第三类群体,往往和违法甚至犯罪联系在一起,但大众对于前两者,在“薅羊毛”时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却不甚了解。

合法、非法“薅羊毛”的界限到底在哪?昨天,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其核心区别在于消费和信息的真实性。

合法的正常交易是说,前者使用自己真实的信息进行了真实的交易,用商家的优惠券和积分兑换的礼品,不论是转赠还是出售都没有问题。

但如果使用的是非法获取的他人信息,或者进行的是虚假、恶意交易,这就属于欺诈行为,如果数额足够,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检察官说,“薅羊毛”的购买行为并不违法,只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现实中难以追责。如果“羊毛党”利用商家过失或平台漏洞,恶意注册大量账户刷单来“薅羊毛”,则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

商户如果故意炒作,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之嫌;如果在“薅羊毛”过程中存在刷单和虚假交易、骗取平台的补贴,可能涉嫌诈骗。

这位检察官提醒,切记不要进行恶意交易,要正常使用已有账号或者正常注册账号,不能利用平台漏洞,更不要使用技术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拒绝“羊毛党”,勿以恶小而为之。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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