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防止已整改问题回潮 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追责问责

西安日报 2019-10-16 04:0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马昭)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完的问题,灞桥区正配合相关部门持续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列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定期排查,防止已整改问题回潮。

对于持续整改的江村沟臭气问题,灞桥区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开展江村沟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臭气污染防治设施、垃圾渗滤液应急工程运行情况的监管。开展唐家寨陂塘整治、垃圾通道保洁等工作;在纺织城及周边地区开展臭气污染调查。定期对第一、第二渗滤液处理厂、唐家寨陂塘水质开展采样监测,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渗滤液处理厂、唐家寨陂塘水质达标。同时,安排专人对第一渗滤液处理厂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对唐家寨陂塘、第一渗滤液处理厂和应急工程进行每日巡查,并报送相关情况。每天早晨6时至8时对绕城高速、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和渗滤液处理厂的臭气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一、第二渗滤液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道路保洁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处罚。

对于持续整改的小康村涝池问题,灞桥区成立联合整改领导小组,根据小康村涝池存在的主要问题,经区秦岭保护局、狄寨街办等政府部门机构多次论证,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督导工程队进场施工。

为了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防止问题的反复,灞桥区委、区政府制定了《灞桥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区整改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列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区整改办每月调度、汇总和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提出督办意见,由区委督查室督办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损害生态环境责任问题,区纪委监委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开展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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