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遭快递公司毁损 市民状告获赔4000元

三秦都市报 2019-10-10 02: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网购商品不合心意,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退货。但退货货物若发生毁损,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退货途中货物毁损而引起的纠纷。

原告王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价值4000多元的净水直饮机,但收到货物后不太满意,于是和卖家协商退货。卖家同意了王先生的退货请求,并要求王先生将直饮机通过快递邮寄至广州。王先生将货物交给某快递公司进行运送,并选择了保价服务。一周后,卖家通知王先生,拒绝签收他退回的直饮机,原因是直饮机已经毁损,不能进行二次销售,故不同意退回货款。

王先生联系了该快递公司,其承认是由于自己的原因致使王先生货物毁损,但是只同意赔偿2000元。因赔偿数额无法协商一致,王先生无奈之下,将该快递公司起诉至未央法院,请求赔偿货款及运费损失共计4500元。

受理本案之后,办案法官与被告某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其认为该货物修理后仍可使用,不应当照价赔偿,只愿赔偿原告王先生2000元。而原告王先生认为,自己花了运费,并对所运输的货物进行了保价,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法官告知双方,如果损失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原告王先生当庭表示同意申请司法鉴定,而被告快递公司则表示不同意。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快递公司赔偿原告王先生损失4000元。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通过此案,法官想提醒大家,在网购大件物品或者贵重物品时,尽量选择保价服务,规避运输途中的风险。当运送货物的价值大于保价时,一定要向快递公司说明情况,因为一旦货物发生毁损,赔偿数额就有据可依。而作为快递公司,在承接货物运输时,应当及时进行验货,并如实向寄件人告知保价赔偿的相关情况,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在货物发生毁损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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