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君入瓮”擒老赖

阳光报 2019-09-25 06:1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日前,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二庭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重复付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6年12月,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与福建人张某开办的家具经销部签订家具购销合同,约定总价款230990元。同年12月23日,该旅游公司转账给张某的家具经销店账户预付款92396元。家具配送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017年1月17日,由于旅游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又向张某经营的家具经销部转汇230990元。后旅游公司发现多付要求张某返还,张某以多付款已经被中间人领走为由,拒不同意返还。经判决返还后,张某既不上诉,也拒不履行。

执行中,经向被执行人张某发送执行通知和传票,但张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且拒不到庭。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与其电话联系,其态度嚣张,称法院判了也不会退还。后执行人员到原经销部地址查找张某,早已人去楼空。执行人员再次拨通张某电话,好言相劝,其称已回福建,让执行法官到福建找他。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但三个多月过去了,张某依然拒不履行,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确定被执行人张某的实际住所地,执行员谢辉请示使用“天眼”系统查询张某的行踪轨迹。经查,原来张某并没有返回福建,而是长期在西安经开区一带活动。在了解到张某的行踪线索后,谢辉遂两次前往经开区附近找寻张某,两次却都扑了个空。由于张某系外地人,附近商户只知他是送家具的,并不知道其姓名和住址。随后,谢辉又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布控张某,但几个月又过去了,仍无结果。

冷静下来,经过反复研究案情,谢辉灵机一动,用自己的手机再次拨通张某电话,并声称:“有朋友推荐说你这里卖的红木家具不错,我在航天城附近有套新房,也想买套红木家具,但不知尺寸,你能帮忙过来设计一下吗?”听说有生意送上门,电话另一端的张某立即答应第二天下午两人在约定地点见面。

放下电话,谢辉立即请示执行局领导,请求次日下午带两名法警前往约定地点等候。隐蔽守候三个多小时后,谢辉的手机终于响了。见到正在通话的被执行人张某,谢辉立即指令法警进行控制,并在核对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

起初,张某仍情绪激动不愿履行,执行人员遂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刚刚还负隅顽抗的张某当即表示想办法马上履行。晚上10时许,张某家属将全部案款打到法院指定账户。第二天,申请人领款后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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