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法院:“一站快审”提效能
本报记者彭来
8月26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接到交警碑林大队通知,拟对8件危险驾驶案件启动“一站快审”。8月29日,碑林区法院正式启动“一站快审”机制。8月30日上午,交警碑林大队将案件移送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下午,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中6件案件提起公诉,碑林法院于8月30日19时对该6起案件开庭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
自8月29日启动“一站快审”机制,到8月30日一审宣判,6起案件共计用时27小时30分,这是碑林法院以“一站快审”审理案件新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的真实写照。
2016年,为了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碑林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碑林区法院自当年11月开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以会签《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为契机,积极行动,建立了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审理案件的新机制。
2017年10月10日,碑林法院对1起危险驾驶案启动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自对被告人贾某采取刑拘强制措施开始,仅40小时便完成了案件侦查、车损赔偿处理、审查移送、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以及全部网上流程,成功完成了陕西省首起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式”诉讼模式案件,创下了当时认罪认罚从宽从快简单刑事案件办理时间的新纪录。截至目前,该院启动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新机制审理案件79件,“一站快审”个案全流程最短用时缩短至21小时。
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碑林法院还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交警队、部分公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了值班律师办公室,及时为认罪认罚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碑林法院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新机制规范化运行日臻完善,让该院刑事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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