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检察院四项举措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质效
近年来,未央区检察院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补齐各项业务短板,通过四项举措切实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质效。上半年,该院刑执部门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案44人。
注重形成制度,紧抓工作规范。今年年初,未央区检察院依据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近年来出台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制定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进行了量化,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对需要部门之间进行协调配合的内容也进行了明确,要求针对审查逮捕阶段对轻微刑事案件和共同犯罪中从犯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可能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起诉阶段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拟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办案部门都应提前告知刑执部门。
转变工作思路,拓宽案源渠道。为增加案源、提高质效,针对已申请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不高、成功率低,以及“捕诉一体”改革后“案源”减少的新情况,未央区检察院转变思路,充分发挥依职权审查的职能,变传统的依赖当事人申请为依职权主动审查。驻所检察室干警在未央区看守所日常巡查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临时起意盗窃他人财物,考虑到该案情节较轻且系未成年人作案,便积极与未检部门承办人进行沟通,在案件证据固定完毕、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时候及时依职权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办案部门予以采纳。
汇聚工作合力,促进部门联动。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部门配合度不高的问题,未央区检察院不断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和该院办案部门的沟通,推动工作更有效地开展。一方面,加强该院刑事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刑执部门按照规定,积极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帮助办案人更好地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业务,及时掌握可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提前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情况,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取得较好效果。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已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刑执部门积极与审判人员沟通,在提高法院采纳率的同时,对审判环节适宜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及时掌握。
强化案件跟踪,及时拾遗补缺。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有一些因为当时条件不成熟、不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未央区检察院刑执部门给予重点关注,条件成熟时再次启动审查,提出建议。李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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