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要将房产赠“保姆” 子女不服 双方对簿公堂

三秦都市报 2019-09-19 02:17 大字

老人立下遗嘱,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的“保姆”继承房产,在他去世后,两个儿女却和“保姆”引发了一场房产之争,双方对簿公堂。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法庭巧借“无讼社区”创建平台,圆满化解了这起继承权纠纷。

沈大伯系一名独居老人,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日常起居无人照顾,加之其与儿子关系不睦,曾“断绝父子关系”,便经人介绍认识了已离婚从事保姆工作的杨某。二人相识后共同生活了8年之久,杨某对沈大伯照顾周到,平时生活上体贴关心不说,在沈大伯身患重病时也积极陪同治疗。沈大伯腿脚不便,杨某便背着他上下楼,可谓是关怀备至,让沈大伯深受感动。为了感谢杨某多年的照顾,他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唯一的房产给杨某继承。他的儿女却为此和杨某引发纷争,杨某只得诉至未央法院。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张博博发现,该案诉争的主要遗产位于大明宫法庭正在创建“无讼社区”的辛家庙街道西重所社区。法庭负责人刘瑜与社区对接后,当即安排张法官与该社区“道德讲堂”的纠纷调解员李安取得联系,深入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张法官证实,作为保姆的原告杨某,对沈大伯的日常生活确实照顾有加,其诉状所列情况均属实。遂联系调解员,共同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庭审中,杨某哽咽地说,沈大伯的儿子早已与其“断绝”了父子关系,女儿也只是偶尔回来探望一下。自己与沈大伯以夫妻名义生活了8年多,在他生前曾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后来,沈大伯被查出患有淋巴癌需要做化疗。病情加重时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都是她在身旁照料,左邻右舍都看在眼里,最终也是她陪伴沈大伯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张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需要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帮助,更多的是情感上的关爱。沈大伯的子女羞愧地低下了头,对杨某给予父亲多年的照顾表示了感谢。但提出涉案房屋系其母亲在世时购买,应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其父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份额,故要求继承属于其母亲的份额。

张法官又向双方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因该房产系沈大伯与其老伴共同购买,故属于其老伴的部分应由沈大伯子女继承。经过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等各个环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沈大伯儿女表示尊重父亲的遗愿,该案所涉房屋归杨某所有,由其给予沈大伯子女10万元折价款,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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