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举办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暨“我与祖国共成长、绿色环保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

阳光报 2019-09-16 06:01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9月12日下午,碑林区法院、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在东厅门小学、71中学联合举办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暨“我与祖国共成长、绿色环保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

市司法局副局长史伟,关工委主任段元生,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靳骊峰一行对碑林区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碑林区副区长聂文斌,区关工委主任张维强、副主任李瑛莲,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柏敬宾,区政府教育总督学李娟,团区委副书记李佳维等相关领导陪同。

伴随着开场舞《小交警》,东厅门小学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拉开帷幕,在小学生惟妙惟肖的表演中,交通安全小知识记在了每一个孩子的心上。结合当前热点,由师生自编自导的情景剧表演《垃圾分类,我们准备好了!》让人眼前一亮,掀起了新一轮高潮。最后,由区司法局指派陕西新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鸽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专题教育,张鸽律师结合小学生自身成长特点,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上一堂爱国主义法治课,赢得了全场师生的热烈欢迎。

71中学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分为“我是国旗卫士”“我是宪法卫士”“我是护苗卫士”三个篇章,奏国歌、读宪法、赠书籍、上好法治教育课,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方面让高中生接受了一场爱国主义教育洗礼,一方面教育中学生怎么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安全、捍卫自身权益。

司法局督察组对碑林区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表示了充分肯定,认为碑林区“法律进校园”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实际、富有成效。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灵魂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东厅门小学、71中学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是2019年碑林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一个缩影,是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共建法治校园的良好举措。接下来,碑林区司法局还将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让各学校把法治教育第一课的内容延伸到平常教学当中去,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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