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督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 10家单位被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秦都市报 2019-09-02 02:28 大字

碑林区执法人员检查垃圾分类9月1日,随着《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问题,分成8个小组赴全区60个重点小区、企事业单位展开督导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管理机制、宣传培训、硬件设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环节到位,但仍有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垃圾混合投入、设施未到位或者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并向问题相对严重的10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垃圾分类总体效果好

但细节仍需改进

昨天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导检查组来到柏树林地区,随机挑选了省委家属院、公路局家属院、煤炭研究院进行检查,发现各处垃圾分类宣传随处可见,收集容器都能按照要求规范设置,但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垃圾桶脏污,少量垃圾未能分类投放等问题,随即要求辖区中队要通过巡查检查、宣传督导、提醒整改等措施予以纠正。

在张家村地区,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大学南路小学分校、地震局、地质勘探大队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配齐收集容器,合理设置投放点,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严禁混入有毒有害垃圾。在南院门地区实地检查完西安师范附小、西安市第一医院、德福巷29号院、德福巷社区办公场所等单位、小区的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后,针对西安师范附小四色垃圾桶设置数量较少,宣传氛围不浓,29号院垃圾混装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西藏办事处,督导检查组对该处配备的监督员每天分三个时段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的做法予以肯定。对此,碑林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局长庞鸿飞说,经过督导检查发现,全区总体效果还是很不错,大家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很强,居民也很愿意配合,但现阶段仍然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比如有一些小区虽然配备了分类垃圾桶,但是摆放不规范、投放时间不集中,最主要的是存在监督员、指导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小区还需要加强垃圾分类监督员和指导员的队伍培训,积极号召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的队伍中来。

10家单位问题严重

被下达整改通知

督导检查组来到仁厚庄南路的高山流水·星币传说小区,正好有一位居民下来扔垃圾,执法队员上前查看发现居民分类基本都正确。但该小区还是存在垃圾桶等设备摆放不够规范,除了保洁员,并未配备专业的分类指导员和监督员,对此,执法队员对该小区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随后,由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亮带领的督导检查组在对长乐坊地区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西安市热工研究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区域设置的四类垃圾桶中存在垃圾混合投入的问题;职工食堂大厅以及后厨内,垃圾定点投放区垃圾收容设备设置不规范,并存在垃圾混合投入现象;该单位家属住宅小区中,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推进开展此项工作,垃圾收容设施、公示牌设置未到位,遂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

东窑坊住宅小区院内多处生活垃圾集中收容区设置四类垃圾桶中存在垃圾混合投入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细则开展执行,在垃圾统一收集制度上出现管理人监管缺失问题;部分垃圾集中收容点位上存在相关设施设置不规范,公示牌名称出现明显错误,执行上不细不实的问题,遂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8组执法队员昨日共教育劝阻相对人52起,口头警告整改29起,开出整改通知书10份,责令行政相对人于9月3日之前整改到位。

对此,庞鸿飞认为,垃圾分类很难一蹴而就,需要给大家一个适应过程和缓冲阶段,所以当天主要采取宽容执法。前几次主要进行责令整改的警告处理,若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是拒不整改,城管执法人员则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规定,不按标准执行,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罚款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单位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将不良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文/图首席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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