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万元向“高人”学微信诈骗 6被告人获刑

三秦都市报 2019-08-31 01: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交万余元学费从“高人”处“拜师学艺”后,江西两男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小额贷款信息,骗取他人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密码,利用被害人的微信号在其朋友圈中继续进行诈骗。近日,李伟新、宋成海等6名被告人涉诈骗罪一案,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判决,6人均获不同程度刑罚,“高人”也未能幸免。

2018年3月,家住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某村的李伟新和同村的宋成海闲聊时,谈及各自生活困难,需寻找一条“生财之道”。听说周边有人用微信诈骗“赚钱快”,二人一拍即合,决定以此“生财”。4月下旬,李伟新、宋成海二人辗转来到“高人”严锐租住的房屋内,向严锐交纳了1.6万元学费“拜师学艺”,严锐向二人传授微信诈骗方法。“学成出师”后,李伟新伙同被告人陈汉,宋成海伙同被告人张鹏、赵仁开始实施微信诈骗。

2018年5月开始,李伟新、陈汉为共同实施诈骗,一起租住在江西省瑞昌市一小区内,二人各自在网上发布小额贷款等信息,骗取他人的微信账号,再由另一人骗取支付密码,利用被害人的微信号在其朋友圈中进行诈骗。宋成海伙同被告人张鹏、赵仁,也采取同样的方法实施诈骗。李伟新、宋成海、陈汉每次控制被害人的微信账号及支付密码后,都会联系被告人袁武,由袁武帮助其将被害人微信中的钱款转出至3名被告人微信中,并提成12%作为报酬。2018年6月28日,张鹏在实施诈骗时被西安警方抓获。随后,李伟新等人也相继落网。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伟新、陈汉、宋成海、张鹏、赵仁、袁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利用微信诈骗的方式,先后诈骗侯康、张红等9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2291元。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不同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李伟新、宋成海等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其1年又6个月至1年又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严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1年又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将被告人亲属代被告人退赔的违法所得全部发还给被害人,被告人严锐退交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安信信托上半年营收下降超九成 扣非净利润仍未转正

安信信托IC资料图8月30日晚间,安信信托(600816.SH)披露半年报,2019年上半年安信信托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下降91.68%;净利...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