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义务帮工还是有偿劳务
彭丹丹明培尧
对于法官来讲,案件的准确定性决定了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的多少。
事件由来
张霖(化名)经营棺材店、黄卫国(化名)经营旧木材加工店,二人是邻居。黄卫国没有电刨,偶尔在张霖店里加工木材。某日,黄卫国将十多块木板拉到张霖店里加工,张霖用电刨加工木材时操作不慎打中头部。黄卫国将张霖送到医院,并且垫付2万余元医疗费。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张霖还是遗憾离世。张霖去世后,其家属就赔偿事宜和黄卫国沟通。
那么,此事属于义务帮工还是有偿劳务?对此,双方争论不休。
案件受理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纠纷案件。
法院查看卷宗得知,张霖在帮助邻居黄卫国用电刨加工木材时不小心被木材打中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经治疗无效后去世。
庭审中,黄卫国称每次请张霖加工木材都会根据加工量给付小额报酬,自己和张霖之间属于有偿加工承揽关系。张霖家属则认为张霖很热心,帮助黄卫国加工木材不收取任何报酬,双方属于无偿义务帮工关系。
事故发生当天,只有张霖和黄卫国在场。由于加工木材次数不多,双方又是邻居,主审法官认为案件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不能急于下判。作为邻里双方,既要为他们解决问题,更要化解心结。
调查审判
该案究竟是义务帮工关系还是有偿承揽劳务合同关系,直接决定了黄卫国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的多少。承办法官为了查明案情,走访了辖区其他旧木材加工店。经了解,木材店的电费属于工业用电,相对较贵,其他类似借用电刨加工木材的事,都是先告知加工的规格,事后给付一定金额费用,但也有少数邻居相互帮忙不给费用的情况。本案中,黄卫国按照交易习惯加工木板,提前告知加工木材的长短、厚度,事后给付小额报酬,符合加工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避免一纸判决书造成邻里双方有心结,法官向原、被告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黄卫国当场给付张霖家属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亲朋好友之间遇事搭把手,往往会不计报酬,这里面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情谊。但在此给大家一个提示,在为他人帮忙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风险,量力而行,尤其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遇到事情时,双方应本着有利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纠纷,让生活多一些互帮互助的情谊,少一些矛盾的纷扰。
新闻推荐
西安市教育局回应少数过线考生未被录取问题 只要有上学意愿 不会无学可上
西安市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少数过线考生未被录取。针对这种状况,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市教育局昨日回应...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