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产证抵债 男子被起诉

三秦都市报 2019-08-21 02: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要是欠债没钱还又被债主追得紧,应该怎么办呢?西安小伙叶某想了个办法——伪造房产证抵债。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因此锒铛入狱。

从2011年开始,叶某就一直断断续续从朋友吕某、李某处借钱,开始的时候是借一两万,叶某也一直按时还款。之后,叶某借款的金额越来越大,还款期限却一拖再拖,眼看朋友不再愿意借钱给自己,叶某脑筋一动,想了个办法。

2014年2月,叶某通过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联系到一名做假证男子,分别伪造了雁塔区、莲湖区、碑林区3处房产证件,并在2014年4月份至11月份,将3个假房产证分别抵押给朋友抵债。

今年3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在排查线索时,发现叶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遂让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叶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叶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经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日前,雁塔检察院已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形象的集中代表,是与国家公务活动密切联系的符号性标志,实施任何形式的伪造、变造、买卖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办好教育医疗惠民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本报讯(记者赵坤)8月20日,西安市政协主席、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岳华峰赴西咸新区调研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情况。西咸新区管委...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