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风波
本报记者马文青
出生于宁夏的“90后”小伙小白从在西安读大学开始,就深深喜欢上了这座充满历史韵味的古城。2017年,西安全面放宽落户政策,这让一直对西安心存眷恋的小白举家迁往西安购房、落户。
2017年7月,小白几经对比,最终看中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的一套两室两厅。很快,他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主谈妥价格,三方于同年7月2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白按合同约定向房主支付定金6万元,向中介公司交保证金2万元。
满心欢喜的小白夫妇在征得房主同意后,暂时以租赁形式于8月1日搬进了新家。他们一边等待中介公司办妥后续产权变更手续,一边着手找工作。但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小白约定购买房屋小区的房价上涨。12月份,该小区房屋每平方米均价已由当初不足万元涨到了1.35万元。此时的小白喜忧交集,喜的是自己签了合同,房子增值不少;忧的是产权变更手续还没有办完,这套房子还没有真正属于自己。
2017年12月19日,小白接到房主的通知,因房子漏水,对楼下住户产生影响,要对房屋修缮,限他3日内搬离。房主书面授权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对该房进行断水、断电。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白顿时傻眼。后来,小白通过中介公司置业顾问才得知,因为房价上涨,房主要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再加20万元,否则就解除合同。
气愤之余,小白决定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给自己讨个公道。
该起纠纷经过莲湖区法院审理,认定房主老何违约,判令其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拿到胜诉生效判决书,小白于2018年12月26日向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难”的关键问题在于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的财产难查,有的还恶意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在这起看似简单的执行案件中,身为执行法官的杨繁这些难点全都遇上了。杨繁给被执行人打电话,不通;上门找,没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亦被退回。
杨繁通过“总对总”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余额仅有1万余元,不足履行执行款金额的十分之一;其名下有房产一套,但按市场估价超出执行标的额十倍以上,拍卖该房产还债亦不妥,此外再查不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小白又从外地来,更提供不了房主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杨繁并没有放弃,先是给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对此事进行梳理:他之所以毁约,是因想把房卖个高价。于是,杨繁决定对该套房产进行查封,限制其交易,并不断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变动状况。
今年4月26日,杨繁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常规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有5万余元入账,加上前期查询的1万多元,被执行人几个账户内的存款合计6.3万余元。法官当即决定全部予以强制扣划,并及时给小白进行兑付。
由于被执行人联系不上,杨繁通过调阅诉讼卷宗,查到她的丈夫老贾曾是其本人的诉讼代理人,也是家里的“拿事人”,于是联系老贾寻找新的突破口。老贾的电话是打通了,但通话结果令人失望。老贾在电话中大倒苦水,声称他无业在家,在外欠债较多,妻子已经退休而且多病,家里仅靠她一个月3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勉强度日。
杨繁想,如果要履行判决,被执行人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就是退休工资,保留家里的日常生活费、被执行人的医药费后,每个月只能拿出1000元用于支付案款,就会让小白等上多年。
这对执行法官来说,无疑是碰了“软钉子”。但杨繁并没有就此“死心”,一次谈不成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除了电话,短信、微信都是沟通的工具。老贾从通话中明白了什么是强制执行,知道了他们隐瞒着的6万余元存款已经被强制扣划、银行账户还在冻结中;知道了打算卖个高价的房产已经被查封,无法再进行交易;知道了妻子被限制了高消费……
渐渐地,老贾的态度开始缓和。由最初要求小白让步3万元,降为2万元,2万降为1万元……软磨硬泡半个月后,在与杨繁的最后一次通话中,老贾说了一句:“请把对方银行账号发给我。”
在最后一笔案款兑付当日,小白夫妇特意赶到莲湖区法院送来锦旗,上面写着:“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执行案件有千千万,故事便有万万千。作为执行法官,我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个案的执行,而是要树立一种价值导向,即社会诚信,遵守契约。”杨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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