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5天时间 两姐妹被流浪狗袭击
小女儿腿上被狗咬伤的伤痕华商报记者 陈团结 实习生 陈志豪 摄
被狗咬伤者在瓦胡同小区拍摄到的流浪狗
不到一周时间,两姐妹接连被小区流浪狗咬伤,母亲既伤心又愤怒。
母亲:俩女儿均被流浪狗袭击
李女士今年52岁,居住在西安市翠华路瓦胡同小区西区,2017年前后入住后,小区内就经常有流浪狗“光临”,对此她还时常提醒两个女儿注意安全,没想到近日还是出了意外。“大女儿今年25岁,8月8日傍晚在小区被流浪狗抓伤,右腿有一条血痕,伤口及时进行了消毒。”李女士说,没想到的是,12日下午,19岁的小女儿又在小区内遭到流浪狗袭击。
“小女儿当晚散步回来,小腿不停流血,一问才知道在小区内被狗咬了,我赶紧带她去打了狂犬疫苗。”李女士说,小女儿从小性格内向,“我无法想象孩子被三条流浪狗围住并咬伤的情景,孩子当时有多么无助。”
据了解,事发后,李女士及家人多次找到小区物业,要求给孩子一个交代,并赔偿治疗费,但被拒绝。
女儿:三条流浪狗突然把我围住
8月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李女士家中,看到大女儿右腿后侧一道抓痕清晰可见,小女儿的伤口更严重,右小腿上长度约3厘米、清晰的点状咬痕,咬痕四周皮肤发青,旁边还有一处较大的咬痕,均已结痂。“12日下午6点40分左右,我牵着自家养的小狗下楼买奶,路过小区7号楼和幼儿园中间的道路时,三条体型较大的野狗向我跑来,我赶紧将自家小狗抱进怀里,随后三只野狗将我围住,其中一只咬伤了我。”小女儿说,当时她心里特别害怕。
清创、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费用算下来,已经花费了近2000元,“事发后,家人曾在小区搜寻咬人的野狗,发现了但没抓住。”李女士说。
物业:是不是野狗无法鉴定
8月15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居民周女士说,小区的绿化带、地下车库都是流浪狗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多时有五六只,“小区绿化带中的小道,居民晚上都不敢通过。”周女士说,今年4月,小区一位住户就曾被流浪狗咬伤。随后,记者在小区各幢楼、地下停车库及绿化带处巡查,但未发现流浪狗踪迹。
小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他在小区内多次见过流浪狗,每次发现后,就会将流浪狗赶走,“很难保证流浪狗不进到小区,它们有时顺着外墙栅栏的缝隙就跑了进来,也没有固定时间。”
在小区物业——西安佳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瓦胡同管理处,物业经理助理韩某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小区内流浪狗伤人已发生两起,目前无法赔偿,“野狗伤人事件存在不可控的因素,小区旁边村子很多,经常有野狗蹿进来。”韩某说,去年12月,物业开始发现小区内有流浪狗,在安排人员对流浪狗驱赶的同时,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及限养办进行整治,“住户称三条野狗把她咬了,到底是不是野狗,无法鉴定,若相关权威的政府部门鉴定后,认定我们有责任,公司会进行赔偿。”
在小区监控室,记者看到,8月12日下午6时38分,小区7号楼门前的道路上,三条结群且未牵绳的狗突然冲到道路一侧,对一名路人进了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因为监控角度和清晰度,并未看清被咬者当时的状况。
限养办:尽量避开,及时反映
8月15日,在雁塔区长延堡街道瓦胡同村委会,村委会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会加大力度对这一情况进行管理,小区确实经常出现流浪狗,村委会得知情况后会立即通知物业,并联系公安部门。“限养办等相关部门也多次来到小区进行文明养狗的宣传,但流浪狗问题确实无法根治。”工作人员说。
记者联系了公安雁塔分局限养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月已多次前往瓦胡同小区治理流浪狗,也给小区物业配备狗笼及捕捉工具,并教其捕捉规范,“城中村拆迁、养主失去耐心、禁养大型犬,这些情况导致很多人将原来家养的猫狗遗弃丢掉,同时,“非法繁殖”也是导致这一状况的源头,私自用种狗频繁、大量交配,不仅导致流浪狗的数量上升,也对环境卫生造成了极大影响。”工作人员介绍。
“流浪狗一般都曾被人类伤害,有很强的警惕性,春秋时段更容易出现伤人事件,提醒市民遇到它们时不要随意亲近、目光对视,尽量避开,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向公安部门、物业反映,我们会及时派人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说,若被流浪狗咬、抓伤,要立刻使用肥皂水,用流动水进行清理,并在24小时内前往医院清创、接种疫苗。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卢霞律师认为,如果咬伤人的狗确实是流浪狗,那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作好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本案中,经常有流浪狗出入小区,物业公司对无人看管的犬只进入小区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但物业未能采取相应措施,故对受伤的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华商报记者 于震 实习生 邓裁昆 摄影 陈团结 陈志豪
如何避免流浪狗伤人 爱狗人士支招
近段时间来,华商报持续关注报道了狗伤人的情况。相对于遛狗不拴绳等伤人事件,无主流浪狗伤人的情况的确让人头疼。此前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分析,流浪狗的形成原因较多,诸如原有城中村拆迁后狗失去看家护院功能被弃养、狗主人责任心不强不喜欢狗而弃养、狗在流浪中肆意交配繁殖等等,“根据相关规定,养犬人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但实际上好多流浪狗并无法确定主人,无法进行惩治,这也是当下流浪狗难根治的原因。”
一位资深爱狗人士认为,要避免流浪狗伤人,根本上还要从养狗人身上说起,“能否采取相关措施,禁止有遗弃狗前科的狗主人继续养狗,养狗后确保每只狗都登记造册,促使狗类规范注射疫苗,间接减少流浪狗的数量和危险性。”爱狗人士说,还应该加大以领养代替购买的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正规科学的绝育手段,从源头上进行管理。他还介绍,他们经常参加领养活动,据了解,公安部门捕抓回来的流浪狗都会经过正规的体检,进行清洁、治病、驱虫、注射疫苗等一系列流程,“一些虽然健康,但脾气暴躁、存在性格缺的流浪狗,会交给专业人士调教,等到精神和身体完全没问题后,通过举办领养活动,让有条件的人领养。”华商报记者 于震 实习生 邓裁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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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扑人 狗主不道歉还打人被批捕
宠物狗扑抓了别人,狗主人非但未道歉,还发生口角并引发厮打,致一人轻伤。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宠物狗不拴绳引发的刑事案件。
今年4月22日晚,家住雁塔区某小区的李某和女儿耿某携带宠物犬出门,因为没有牵引,宠物犬对正在楼道扔垃圾的程女士进行了扑抓。耿某、李某非但没有给程女士道歉,反而与对方发生口角,程女士因为害怕宠物犬便先回了家。之后,李某、耿某及耿某的丈夫白某敲打程女士的家门纠缠,双方在楼道争执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程女士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李某、耿某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微伤。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双方为狗咬人发生口角,狗主人耿某、李某未向被害人程女士道歉,双方矛盾激化,继而争执厮打。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耿某另案处理。
《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赵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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