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大案牍术”助力交警执法

西部法制报 2019-08-13 00:45 大字

本报记者王雪峰通讯员彭建国

热播剧《长安十二时辰》提到了“大案牍术”,它在剧情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的是一种以档案数据为基础处理事务的方法,被用于破案调查、找人等。

近期,为切实强化“严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借用“大案牍术”,即通过大数据研判,对辖区范围内出现的假(套)牌车辆数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并结合违法车辆具体运行特点,抽调专人,组成专班,专班民警于7月30日下午和31日分别查获套牌小轿车和假牌出租车各一辆。

经过前期研判分析和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车牌号为“陕AE3649”的白色三菱牌轿车存在套牌嫌疑,且其频繁在灞桥辖区活动。民警最终锁定该车的准确位置在灞桥区一老年公寓院内。

7月30日下午,交警灞桥大队纺织城中队民警程翔带队对目标嫌疑车辆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车各项特征与民警已掌握的信息完全相符,民警确认车牌号为“陕AE3649”小型轿车系套牌车辆,随即对该车进行暂扣。

民警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除了涉嫌套牌之外,该车发动机为新换发动机,发动机号、车架号、铭牌均被抹去,车辆未审验,未购买交强险,车内还发现管制刀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民警正告车辆驾驶员雍某某尽快到案接受调查。

7月30日晚,专班民警再次依据数据研判,乘胜出击,往返于灞桥和长安两地。经过近7个小时蹲守,最终成功锁定目标车辆,并通过便衣搭乘的形式,于7月31日3时许,将悬挂“陕AT9863”假牌的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在长乐东路成功查获。

经鉴定,该车牌系伪造,违法当事人王某称“出租车”全套是花费4500元在网上购买的。王某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目前,该两起案件都在深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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