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养犬成“老大难”委员建议实行常态化监管

各界导报 2019-07-26 01:14 大字

□记者 李荣

近年来,城市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狗在为饲养人带来乐趣的同时,犬伤人扰民、犬便成灾等备受公众诟病,甚至“狗趣”变成了“狗患”。

“每年夏季,医院急诊科接诊的被狗咬伤患者大幅增多,很多人都是在不经意间被平时温顺的宠物狗咬伤,不文明养狗行为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就不文明养狗行为,7月22日,记者来到陕西省人民医院采访省政协委员、该院血液病研究室主任魏绪仓。他说,每年入夏医院急诊科经常会接诊被狗咬伤的患者。

西安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每年夏季三个月,西安发生被犬咬伤人数占全年的36%。2018年,西安市全市犬伤门诊共处置犬伤病例88050例,六月、七月、八月这三个月犬咬伤人数31698例,平均每天就有500多例。

“虽然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了威慑和约束,但总有一部分养犬者不自觉,将自己的养犬行为、爱犬之心凌驾于条例之上。”魏绪仓认为,一方面反映一些犬主文明养犬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薄,不愿遵守《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则是管理部门执法不严,没有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且处罚力度小,甚至不作为,导致不文明养犬成为“老大难”问题。

今年省两会,魏绪仓提交了《关于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实行常态化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的提案》。在提案中他建议,进一步明晰执法部门管理职责,使城管、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形成合力,推进常态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对遛犬不拴绳、犬随地大便不清理、无证养犬及弃养犬等行为,一经发现没收犬并对犬主人批评教育及罚款,并实行终身不得养犬处罚;因恶犬伤人或酿出人命的,应对主人依法严罚;充分发挥社会大家庭作用,鼓励并支持社区、物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协同管理养犬事务,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全社会的共识,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西安实行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市民想要养犬,就要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依法进行年检。公安机关在办理养犬登记证时,会为犬只建立电子档案,并在犬只体内注射电子标识,同时向养犬者发放《文明养犬守则》,教育广大养犬者要依法、文明养犬。

“西安每年都会集中开展1到2次全市范围内的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大型宣传活动,还邀请西安市小动物协会等行业组织共同参与。”西安市公安局办公室督办科科长马继介绍说,西安在开展集中整治时,各区县限养部门也会在辖区内组织社区、物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市民群众随时随地监督不文明养犬行为。

如何减少流浪犬、防止人为“弃犬”?马继表示,公安机关在收缴流浪犬后,先检查犬只情况并用仪器对其进行扫描,若发现带有电子标识的犬只,会通过电子档案查询到主人,如果确属遗弃犬只,一经查实,将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虐待、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据了解,为加强西安市犬类管理,西安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特别是对发现的养犬人在重点限养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饲养犬只不登记不年检,携犬出户不用牵引带等违规养犬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出门遛狗不牵引、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依法处罚,三次拉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对确有遗弃犬、虐待犬行为的,将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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