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来电要求配合调查 QQ收到“逮捕令” 转走40多万元 女子数天后才发现是骗局
对方发来的“逮捕令”本报记者 王晓峰摄“警方”发来的一张“逮捕令”,吓坏了29岁的宝鸡女孩陈珊(化名)。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如同失智一般,任由对方摆布,最终在其指使下,借下近50万元贷款(实际到账40余万元)转给了对方。
“7月9日9时许,一个132开头的陌生电话突然打来跟我说,他是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派出所的民警,他们接到湖南一个派出所的电话,说我于2019年6月1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人民医院,给一个名叫王月的3岁小女孩办理了入院手续,现涉嫌一起诱拐儿童案件。”
她向“民警”解释,自己根本没有去过长沙,对方让她直接与湖南警方对接,随后,电话被转接了过去。
“湖南警方开始对我进行调查,要求我带上所有的银行卡、信用卡找个小旅馆。”陈珊说,到了小旅馆之后,对方要求她关闭手机网络,并屏蔽所有电话,她一一照做。
“调查”过程中,对方通过QQ,先问陈珊要了所有银行卡及信用卡的开户信息,随后给她发来两张照片,称照片上的女子名叫张庭,涉及一起洗钱案,问她是否认识。“我说不认识,对方说,据张庭口供,我与此事有关联,张庭还曾给我转账21万元。”之后对方称要帮她澄清此事,指使她将卡里的1.9万余元全部转入一张邮政储蓄卡中,并要求她在“借呗”上借款3000元一同转入。
对方发来一张附有照片盖着红章的“逮捕令”。“我一看逮捕令上的信息与我本人的完全一致。”
数天后才发现是骗局
陈珊说,第二天早上8点,“警方”要求她继续配合调查,并称拐卖儿童的案件已经查清,现要将她转为“污点证人”来配合调查洗钱一案。
“他们说,张庭案与一个叫赵经理的人有关,现在赃款都在赵经理那,让我加赵经理微信,从他那贷款,将赃款套出来。”陈珊照做之后,赵经理让她前往位于南稍门地铁口的中贸大厦办理贷款手续。7月11日中午,完成手续的陈珊拿到了这笔贷款。“我从赵经理处贷了13.4万余元,实际上只到账8.7万余元,他们指使我再多贷一些。”
陈珊说,赵经理将她介绍给了一位李姓经理。李姓经理所在公司审查了她的资质后,未给她放款。赵经理见状,帮她用手机在某平台上借款1.3万余元(实际到账1.2万余元),随后与李经理二人又将她带到了另外一家贷款公司。“在这家公司,我先交了2300元买保险,才成功贷款,贷款13万元,到账9.4万元。”陈珊说,在一过程当中,“民警”以调查为名,要走了她此前在赵经理处所贷的8.7万元,还以中国银行的王某也涉及此案为由,又让她从中国银行的APP上贷款21.6万元。这笔钱及后面由赵、李二人引领所贷的钱,也均被“民警”要走。
“7月17日我给他们发消息,对方再不理我。下午给我老公一说,他说我肯定遇上电信诈骗了,我赶紧去阿房宫派出所报了案。”陈珊说,“我在西安市某医院做护士,一个月工资最多6000多元,现在40多万元被骗走了,贷款欠了近50万元,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陈珊说,事发后,她也去找过贷款公司的人,对方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赵经理说他们的贷款信息可能被诈骗团伙利用了。现在这笔钱怎么还,只能跟公司汇报商量。”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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