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使用维修资金须同步公示

华商报 2019-07-19 01:46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小区,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5日起,西安市城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曲江新区、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有关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公示,将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登录sjw.xa.gov.cn→点击“政务公示”栏目即可查看)进行。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电子大屏幕同时公示,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小区,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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