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全市餐饮单位不得制售 河豚鱼、四季豆等食品

西安晚报 2019-06-29 04: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明)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28日要求,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使用、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野外拣拾的蘑菇、野菜和野味。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应严格消毒,食品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超范围、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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