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围殴抢劫学生 恶势力团伙成员最高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王涛)一恶势力团伙经常结伙在学校门口抢劫学生,被浐灞警方连窝端掉。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获刑11年至1年8个月不等。
2018年3月9日夜,公安浐灞生态区分局广运潭派出所来了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报警,说他和两名同学在就读的某职业技术学校门口被人殴打,3人手机被抢,后嫌疑人用受害人手机社交软件零钱账户消费了99.5元。接警后浐灞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研究案情、摸排走访,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通过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耐心询问,民警发现该抢劫团伙作案手法干练老到,极有可能持续作案。经过外调走访并综合分析研判,案件在2018年3月22日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成功锁定嫌疑人及活动轨迹。由于该抢劫团伙成员生活作息不规律,且经常不在固定住所居住,给抓捕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专案组经过深入分析认为该团伙部分为未成年人,且没有收入来源,极有可能再次回到住所。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区域昼夜蹲点守候,并扩大排查走访范围,于同年3月22日将嫌疑人小明(化名)抓获。根据已落网的小明供述,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专案组民警又抓获3名未成年人和两名成年人王某和张某某。
审讯中,被抓获的嫌疑人均对其所犯罪行避重就轻,专案组民警根据已固定的大量证据和政策攻心,嫌疑人小明等4人供述其团伙曾以殴打、胁迫的手段多次抢劫数名受害人手机并将受害人社交软件中的零钱套现,后将手机销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抢劫罪且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性质特征,被公安浐灞生态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这起案件的侦破共带破相关案件7起,为受害人追回手机一部,总涉案价值2万余元。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小明等4人因未成年,法院一审对其分别判处五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该恶势力团伙中的成年被告人王某已获刑十一年,张某某已获刑一年零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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