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限购再出新政 落户满1年或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方可购买住房

陕西日报 2019-06-21 08: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康传义见习记者赵杨博)6月20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从西安市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同时,临潼区被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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