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西安一房企被罚365万元

阳光报 2019-06-19 01:00 大字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陕西天和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岭中央公园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按照相关规定,被处罚365万元。

据了解,这是今年市住建局处罚并公示的第七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旨在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记者 穆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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