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机关单位 垃圾分类还需再完善

西安晚报 2019-06-07 06:06 大字

根据《西安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近日,记者对部分党政机关、商业广场、繁华街道进行了走访,发现党政机关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开展,但有些细节还需完善,而部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压根就没有动静。

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两分法”设置垃圾桶还有差距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按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思路,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先行在党政机关及其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办等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各区县四大班子及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启动已经2年了,目前总体进展情况较好。

5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看到门口两侧的垃圾桶没有显著的垃圾分类标识和颜色区分,只是在原来垃圾桶的正面上方贴了一个“其他垃圾”的标签,下方则是介绍“其他垃圾”的类别和品名。垃圾桶里有烟头、废纸等物。办事大厅里西侧业务柜台前设置有一个垃圾桶,上面也仅贴了一个“其他垃圾”的小标签。

而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像这样的公共场所应该按照“两分法”设置垃圾桶,即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一般包括饮料瓶、报纸、玻璃瓶、废弃纸张等,其他垃圾则包括烟蒂、使用过的纸巾及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等。很显然,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里的现状距离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莲湖区机关大院

垃圾桶颜色设置有问题

随后,记者又来到北院门莲湖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刚进大门就可以看到一块提示牌,上面写着“您已进入垃圾分类管理区”,并配有西安市生活垃圾“四分法”的分类标识。进入右手边的办公大楼内,每个办公室都配有一个不锈钢材质的垃圾桶,并且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楼层的卫生间里摆放着三个较大的垃圾桶,分别标注“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都是灰色。而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四色分类,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别对应的垃圾桶颜色是红、绿、蓝、灰。“红色的有害垃圾桶我们只在院里设置了一处,因为机关院里主要的有毒有害垃圾就是灯管、墨盒等,而这些都是有专人去更换的,换下也会统一收走,不存在乱投乱放的情况,所以每层楼的卫生间就没有配红色有害垃圾桶。”一名工作人员这样说。

部分商场

垃圾分类工作“静悄悄”

与党政机关相比,一些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则显得“静悄悄”。

6月5日,记者走访了西大街银泰、北大街新世界百货等商场,发现这里设置的垃圾桶均没有明显的分类标识,也没有看到相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其中新世界百货仅在垃圾桶上标注“举手之劳参与环保”字样。

而在西大街、北大街沿线,记者注意到这里设置的垃圾桶也没有进行分类,垃圾桶里既有纸巾、烟头等其他垃圾,也有饮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这里的“分类”工作则交给了来回“巡游”的拾荒者。在鼓楼附近,记者还看到有保洁员将清扫的尘土和落叶倒进人行道上的垃圾桶里。

今年是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攻坚年。还有两个多月,《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就要正式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习惯养成的过程,需要每个市民的参与,大家都是垃圾的制造者,同样也可以成为垃圾的“终结者”。记者王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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