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掌掴交警获刑六个月

西部法制报 2019-06-01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马文青)自家面包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看见交警对其车辆进行违停处理,西安一女子竟冲上去抓咬并掌掴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5月28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该妨害公务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

今年2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交警大队西稍门中队两名交警带领3名辅警在辖区依法纠正违法停车时,发现被告人纪某某的丈夫程某将面包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遂依法进行违停处罚。交警向程某说明处罚原因后,纪某某从其经营的店面冲到道路护栏处,辱骂、抓咬执勤交警,并掌掴交警面部,向交警吐口水。交警对纪某某进行控制,后将纪某某移送至西关派出所。经西安市第五医院诊断,执勤交警均不同程度被抓伤、咬伤。

庭审中,被告人纪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服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某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链接: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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