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遇“套路贷” 23岁小伙被逼自杀 所幸被及时救治,套路贷团伙5名成员被刑拘,经核实的案件共有10余起
今年2月份,警方率先刑拘了两名嫌疑人
借2万实际到手9600元
每天要还200元利息
小伙幸获救套路贷团伙5人被拘
套路揭秘
■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用『被违约』控制受害人,借新还旧层加码
■软硬兼施索要债务,借助诉讼侵占财产
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为创业在外借款,不想陷入“套路贷”泥潭,由于还不上借款,对方频频催债,绝望中小伙子喝白酒吞服大量晕车药求解脱,幸亏被及时救治。
>>频频被追债
23岁男子喝药自杀
今年2月23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士报警称:“警察同志,救救我的儿子吧。我儿子喝了白酒,吃了大量晕车药,现在正在医院抢救!都是他们害了我儿子……”
面对民警薛张伟的询问,这位彷徨无助的妈妈,突然变得沉默却欲言又止似的警惕起来,薛张伟一边安慰、耐心的劝导,一边仔细了解事发经过。
报警人黄小萍(化名)说,她的儿子张辉(化名)刚刚大学毕业,由于一直没找到工作,张辉便告诉家里人要创业,还不愿意用家里的钱。今年1月,张辉不知道找什么人借了一笔钱,之后不久就有人频频向他催债。面对催款人的恐吓、威胁,23岁的张辉被迫选择了轻生。
就在民警向黄小萍了解情况时,她手里拿着的儿子手机还收到一条催债短信,“今天该还利息了,每天200元别忘了!20天后连本带利一起还,要不然……”黄小萍说,张辉已经不止一次接到这样的短信。
>>借2万实际到手9600
每天要还200元利息
薛张伟了解情况后,将警情上报,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立案侦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李兴让黄小萍通过儿子的手机继续与借钱的债主周旋,并伺机借口自己不会电子支付,约债主到家里取现金。2月25日中午,两名男子来到黄女士家里,被埋伏在楼道的民警抓获。
办案民警在嫌疑人陈某身上发现了一份空白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和张辉之间的借贷合同。借贷合同上显示,借款2万元,每22天是一个周期,每天利息是200元,22天后归还2万元整,如果还不上就缴纳4000元滞纳金,继续下一个22天的周期,每天的利息还是200元,而借款人张辉实际到手的钱却仅有9600元。
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只要对方还不上钱,他们就会拿着租赁合同将其所住房屋对外租赁,说白了就是给借款人压力。
办案民警宋励文表示,套路贷的借款人基本都是这样的模式,实际到手的钱往往都是借款的百分之六七十,甚至有些是百分之五十。在这起案件中,还有多名被套路的借款人。其中一名借款人在第二期还款日之前就已经凑够了要还的钱,但是嫌疑人陈某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迫使该名受害人又多延了几期。借此,陈某多收了该受害人几万元的滞纳金。
>>信贷公司业务员“牵线”
赚高额提成
经过调查,专案组民警又发现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薛某和刘某,而这两人正是将受害人张辉介绍给陈某的中间人。
经调查,刘某是一家正规信贷公司的客户代表,薛某也曾经是信贷公司的工作人员,现无业。张辉起初通过网上的贷款广告找到了刘某。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刘某发现张辉征信较为一般,就将张辉介绍给了薛某。随后,张辉通过薛某联系到了陈某。
专案组民警张浩明表示,中间人的提成一般是10%左右。此案中,薛某和刘某分别有百分之十一的提成。也就是说,张辉还2万元,薛某和刘某就能拿到2000多元的提成。
3月4日,民警将薛某抓获归案。3天后,对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一无所知的刘某到张辉家中索要介绍费时,被专案组民警抓获。
同时,民警在对嫌疑人陈某的手机进一步审查时,发现其手机中一系列正规的借贷款账单,做账的人是一名姓苏的女子。她是信贷公司的一名客户代表。4月4日,苏某被警方传唤。苏某称,客户做不成正规信贷的,她都会介绍给陈某,她为了给陈某揽生意,还发动自己信贷公司的业务员给陈某介绍客户。
民警表示,以陈某为首的“空放俱乐部”有着明确的任务分工,冯某负责在微信朋友圈中帮助陈某发放广告及收款。刘某、薛某和苏某都从不同方面给陈某介绍生意,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微信通讯录中都有着大量的借贷款人员名单。
目前,该团伙五人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经核实的案件共有10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受害人张辉经过紧急救治,目前已康复。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链接
“套路贷”都有啥套路
“套路贷”是刑事犯罪,本质是套路,是骗!
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
“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与正规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之实。
如何分辨套路贷和民间借贷?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第二,看是否具有“诈骗”性质。
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
虽然“套路贷”形式不同,套路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套路主要有以下几步:
——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合同上写明的借款数远高于实际借款数,承诺只要按期还款,虚高部分不需要偿还。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虚高的费用确实会打到借款人的银行卡上,为后期索取债务留下银行流水凭证。只是这部分现金提取出来后,会被债主立即取回。
——“被违约”控制受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加码。与正规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不喜欢贷款人提前或按时还贷。如果贷款人要提前或按时还贷,借贷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让贷款人无法按时还贷。“被违约”后,之前在合同中埋下的各种套路就会启用,如收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误工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让贷款人向关联公司借新债还旧债,不断推高贷款额度。
——软硬兼施索要债务,借助诉讼侵占财产。在催讨债务过程中,“套路贷”公司常会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如非法拘禁、跟踪盯梢、滋扰亲属、强扣车辆等,有的甚至会以之前制造的假合同、假流水,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手段侵占受害人财产。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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