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公证处“三项机制”保障企业合法利益

西部法制报 2019-05-16 01:01 大字

本报讯(常浩文记者赵官福)近日,某金融小贷公司部门负责人温女士代表公司,为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公证十部送来一面写着“审核严格,高效便民”的锦旗。

据温女士介绍,多年来该公司遇到很多拿着假证、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客户,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防范金融风险,该公司规定所有借款合同均需办理赋强公证。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莲湖区公证处公证十部部长张林毛凭借执业多年来练就的“火眼金睛”,审查出假人假证两起,避免当事人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据悉,在用虚假公证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违法行为中,真人假证、真证假人、假人假证是目前虚假公证材料最突出的3种情形。为切实遏制和减少骗取公证文书的违法行为,莲湖区公证处建立了“三项机制”,即失信公证当事人“黑名单”制度、公证质量三级审签制度、预警信息共享制度,并于2017年投入使用了人脸识别系统,利用高科技和公证员的“火眼金睛”办理公证业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公证服务,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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