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珠系列案件当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本报讯(记者 王万斌)5月1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明珠系列案件127户申请人集中签订和解及尾款返还协议,并现场为首批79户申请人发放兑付款50多万元。
据了解,被执行人西安明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从买房户(申请人)处租赁房产,建成统一管理的市场,出租给经营户(经营种类为家居用品)赚取中间房租差价,向经营户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企业,业主们原想合同里“13年包租”的条款足以保障购房收益,可没想到至2016年,该公司经营的建材商贸城遇到招商压力,不得不以低于支付给业主租金的价格对外出租商铺,在入不敷出后,就不再向业主支付租金。
据西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鲁南介绍,该案属于系列案件,涉及业主200多户、款项800余万元。在办案人员积极协调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
该案承办法官李凯表示,对首批79户申请人兑付的50多万元款项为2016年、2017年房屋租金,对2018年房屋租金已在庭外达成了初步意向,从现在开始每月兑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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