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检察院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记者刘嘉通讯员刘晓洁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强化公诉职能、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载体,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狠抓落实。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临潼区检察院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2件243人,占受理案件数的82.81%,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入高效推进。
积极主动、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实现罪名适用和程序适用“两个全覆盖”。临潼检察院结合实际,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确定是否从宽及从宽幅度,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的,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宽缓刑事司法政策。
准确把握,精准量刑,提高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化和采纳率。临潼检察院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全案情况及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在确定基准性的基础上,确定从宽幅度。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内外两方面的监督制约。临潼检察院强化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监督。在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时,对犯罪事实、认定罪名进行释法说理,释疑解惑,确保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认罪认罚。强化对法院判决、裁定的监督,对于法院判决、裁定偏轻偏重但尚未达到抗诉条件的,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同时,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公开认罪认罚案件起诉书、不起诉书及重要案件信息,定期开展认罪认罚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促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推进业务能力和办案效果的双重提高。临潼检察院结合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诉、侦监业务双向学习、交流、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案件讨论会、检察官联席会等形式,有效提高了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同意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无被告人撤回具结书、重新具结、被告人当庭翻供不认罪、被告人异议经法院建议调整等情况发生,确保了办案效果,节约了诉讼资源。
新闻推荐
阳光讯(记者佟怡)近日,由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残联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召开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减税降费工作推进...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