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售又出租 法官调解腾房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4-18 02:30 大字

“现在开庭!”4月9日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袁辉敲响法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高铁新城法庭庭审直播正式开庭。

该案系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第三人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年3月,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所有的房屋一套,并约定被告拿到房款后3日内向原告交付该房屋。同年9月,李某按照约定向王某交付了购房款,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可是,在此之前同年7月,王某却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杨某,但没有告知杨某房屋出售的事实。杨某承租该房屋后,便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之后,原告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腾房并赔偿损失。

为了不耽误原告的婚期并尽量减少各方当事人的损失,庭审直播前,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实地察看了涉案房屋,并对装修情况进行了细致了解。

在庭前质证环节,审判长袁辉了解到原告李某购买房屋是用作婚房,且婚期将近;第三人杨某将房屋承租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花费了一大笔钱。庭审中,审判长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

随着庭审有序推进,被告意识到这些问题是由自己造成的,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审判长组织调解,通过释法明理,被告当庭履行了对原告和第三人的赔偿义务,同时对第三人搬离该房屋的期限进行了约定,确保不影响原告按时举办婚礼。

庭审直播结束后,各方当事人纷纷表示,法官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没想到这么复杂的案件迅速解决了。陈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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