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启动 守护好群众“救命钱” 举报最高获5万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高瑞)“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有哪些危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被举报?如何举报?怎样奖励……”4月1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西安市人民政府在新城广场联合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邢可利宣布活动正式启动,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在陕西拉开帷幕。陕西省和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领导,西安市人大、政协、宣传等部门和区县政府领导,以及省市区县经办机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监督员代表近3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军宣读了倡议书,新城区区长王征作了表态发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分别宣读了承诺书,向全社会发出了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为加强社会监督,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还聘请了5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确保医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某市某医院以‘免费’为幌子,接送健康老人住院,病人是演的,病床是空的,病例是假的,以此骗取医保基金。以为‘天上掉馅饼’,最后锒铛入狱。某连锁药店,为消费者购买米、面、油、保健品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活动现场摆放了展板,设置了政策宣传咨询台,通过公开曝光骗保的典型案例,告诉群众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展板还公布了各区县的投诉举报电话。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睿民强调,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它的安全关系着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要依靠群众,强化社会监督,畅通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最高可给予5万元奖励。
据悉,自2018年10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来,西安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近3100家,参保人员16518人次,约谈整改215家,通报批评142家、暂停医保服务46家、解除定点协议10家、行政处罚11家,从157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医保资金223.07万元,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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