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报刊亭整治五项标准 报刊亭“取”兼顾“治”

三秦都市报 2019-04-10 03:25 大字

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西安市非法报刊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目前西安市街头331个报刊亭均没有合法运营手续,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在4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街头331个报刊亭

没有许可手续

西安市将在4月底之前,在全市开展报刊亭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报刊亭未经占道许可审批、超范围经营、亭身破旧、环境脏乱、出店乱摆设、乱贴挂、乱堆放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取缔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报刊亭。要依法依规,提高整治拆除工作的规范性。从实际情况来看,全市现有的331个报刊亭中,曾经办理过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手续的275个,但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占道许可时间均已过期。2018年以来,按照西安市政府2017年10月10日研究西安市城市报刊亭整治提升有关问题《会议纪要》(180)要求,全市所有报刊亭没有再续办占道许可证。从合法性角度讲,可以说全都是非法经营。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时公布了报刊亭整治五项标准:一是经营范围,仅限于党报、合法报刊售卖与旅游宣传,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超范围经营,报刊亭立即取缔。二是亭身更换。按照市规划局《西安市报刊亭导则及设计方案》要求,对亭身进行整体提升更换,更换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三是布点原则。按照市规划局方案,将报刊亭布置在小区、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设置于道路红线以外;严禁在景观大街、城市主干道设置;对不符合布点原则的进行调整,产生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四是数量原则。已审批报刊亭的总数量只减不增,审批占道费、经营时限按政府规定执行。五是报刊亭必须由产权单位经营并按相关规定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转让;不得利用报刊亭从事任何经营性商业广告宣传。

报刊亭从文化便民

演变为杂货铺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平伟介绍说,当年设立报刊亭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群众购买报纸、杂志,丰富文化生活。在当时互联网还不发达、数字网络媒体还未兴起的年代,确实为广大市民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近几年,随着数字网络媒体的高速发展,特别是电脑、智能手机的普及和4G网络的全覆盖,人们的阅读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已经彻底改变,通过手机、电脑获取信息已成为新的文化常态。生活中购买报纸杂志的人越来越少,报刊亭经营越来越难。为此,绝大部分报刊亭经营者为了盈利,擅自更改经营性质,报刊亭成了杂货铺、便利店、充电站、彩票店,甚至一些三无广告经常出没,功能定位已完全违背设置初衷。同时,出亭、占道经营成了常态,有的甚至将冰箱、冰柜、加热电器、明火炉子等放置在亭体周围,既存在安全隐患,又严重影响行人通行。近期,这样的投诉和建议也越来越多。

同时,报刊亭的存在引发诸多市容环境问题,与城市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报刊亭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有的未按规定放置,私自挪动,非法占压人行道、盲道、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报刊亭周围乱堆乱放、加装违法广告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卫生。另外,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报刊亭并不是运营单位在管理经营,而是经过层层转包出租之后,由经营者任意超范围经营,产权单位只收租金、不抓管理,可以说报刊亭是城市管理乱象最集中的地方。

本报记者赵丽莉

西安街头报刊亭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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