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召开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会 确保移交顺利过渡平稳发展良好

西安日报 2019-04-04 04:54 大字

编者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加快经济体制四梁八柱支点性质的改革。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先手棋”。

4月3日上午,西安召开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会,加快推进各开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改革,旨在高效、严格、平稳、顺利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升国资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西安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此次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各开发区管委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会。副市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部署会是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西安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深化全市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携手开拓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新格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职责分工加快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今年1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重组整合、优化配置,分类推进、积极稳妥的实施原则。实施方式包括直接移交、组建新集团、归并划转、退出市场。

近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安排》,明确了职责分工。通过召开此次工作部署会,上述工作将严格有序实施,着眼高效、严格、平稳、顺利的总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根据分工和各自职责,凝聚共识、夯实责任、通力配合、严肃纪律,通过组织摸底调研、开展清产核资与财务审计、分类梳理整合、形成监管方案、办理移交手续等,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资产保值增值分层次分类别实施有效监督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市国资系统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进一步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此,副市长王勇在此次部署会上指出,要厘清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企业三者的权责边界,分层次、分类别实施有效监督;要加大国企混改力度,切实“混”强国有资本、“改”出发展动力,壮大国有资本;要强化上市公司管理,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通力配合推进突出重点系统推进确保稳定

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多,工作难度大。对此,西安市突出重点、系统推进,明确各开发区管委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司法系统、高等院校所属企业暂缓纳入,金融企业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方案》规定,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备较好经营基础的企业采取整建制移交的方式组织移交;对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和经营能力、行业特点明显、生产经营对现主管单位依存度大的企业,由市国资委会同现主管单位整合重组、组建新的集团公司后组织移交;对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暂不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由国资委划入相关企业实行整合;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连续亏损3年以上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等的,作为“僵尸企业”由现主管单位实施关闭破产、清理退出。

目前,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夯实责任、通力配合、严肃纪律、确保稳定,全力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列入移交范围的企业移交顺利、过渡平稳、发展良好,全力促进相关工作高起点筹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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