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创新送达举措助力审判执行
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民事送达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包括直接送达、新型电子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但在现实中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以及受送达人家属不配合等情形时有发生,特别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纠纷案件中,由于处理事故期限较长,部分当事人选择外出务工无固定地址,或系外地车辆、车辆信息不全当事人下落不明,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进行。为提高案件送达效率,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日,阎良法院与公安阎良分局联合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该确认书载有告知事项、当事人提供的本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当事人签字确认、办案人签字等内容,其中告知事项第七条明确注明“本确认书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适用于同一受送达人同期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的其他未确认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纠纷案件。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均可视为同期”,并对重点部分进行了加黑提醒,以便当事人仔细阅读,认真填写有效送达地址。据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现已正式使用该确认书。
该送达地址确认书是阎良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为切实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送达难”问题采取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在发生事故后,由办案民警第一时间确认当事人的送达地址,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也有利于纠纷同期进入诉讼程序后的送达,从而为快速高效审理案件打下基础,同时也能积极应对拖延诉讼及逃避诉讼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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