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团伙两名漏网嫌犯受审

西安晚报 2019-04-02 04:18 大字

碑林区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齐某、万某抢劫一案记者 翟小雪 摄

本报讯(记者刘晓云)3月30日,本报以《散发招嫖卡片色诱设局实施抢劫》为题,报道了以杜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在西安市内多家酒店、宾馆,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事情。昨日上午,碑林区法院在该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了该恶势力集团被告人齐某、万某抢劫一案。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从2018年9月开始,杜某通购买电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印刷招嫖卡片,指使苟某等人,在一些酒店分发。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统一对外联系招嫖人员,并以“卖淫女”提供虚假色情服务为由,多次强行劫取招嫖人员财物,在索要“服务费”“安全费”遭到被害人拒绝后,还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用辣椒水向被害人面部喷射,持电警棍击打被害人身体,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一审法院查明,他们已经构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杜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其余8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2018年12月26日,这起案件在碑林区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后,包括杜某在内的5名被告人提起了上诉。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团伙中齐某、万某两名嫌疑人一直在逃,不久前被抓获。4月1日,这两名嫌疑人在碑林区法院受审,公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齐某、万某分别参与抢劫犯罪活动1次,涉及犯罪金额28876元及手机1部、金戒指1枚。庭审中,两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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