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车收费 今起执行新标准 遇乱收费可拨 12358投诉 划分早晚高峰时段 计费单位改为30分钟
西安市区的道路停车位。(资料图片)(首席记者 李明 摄)
■特定区: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
■一类区:明城墙以内
■二类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含二环立交桥下)以内
■三类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特定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
■一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
■二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
■三类区道路停车,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跨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停车的,该跨时段计费单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费。
本报讯(记者王昕实习生张志强)计费单位由每60分钟变更为每30分钟,另增加早晚高峰时段……广大车主注意啦!今起,西安执行新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车主们如果遇到不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情况,可拨打12358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这些变化要知道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标准,西安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类区域将划分为特定区: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一类区:明城墙以内;二类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含二环立交桥下)以内;三类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其他时间为非高峰时段。除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不分时段。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在特定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一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二类区道路停车,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三类区道路停车,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跨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停车的,该跨时段计费单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费。
这些优惠政策要清楚
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在全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
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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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