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森林防火月”期间开展多项活动 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安全
本报讯(记者庞乐)每年三月是“森林防火月”,西安市相关部门加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森林防火月”期间,西安市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县、各级林业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刊登森林防火信息,确保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大森林防火宣传设施建设,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识的更新、维护及“加密”工作,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点)、旅游景区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
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特别突出祭祀用火管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突出清明前后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造林季节、农事用火高峰期,针对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林区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依法、依规、科学用火。同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森林高火险期,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西安市近期开展森林防火暗查暗访
本报讯(记者庞乐)3月2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西安市已向各区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等单位,下发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于近期开展森林防火暗查暗访。
西安市对“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当前森林火灾形势和发生特点要认真分析研判,多措并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3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先后深入高新区集贤镇政府、殿镇村防火检查点、田峪口管护站、陕西省楼观台实验林场防火检查站、陕西省楼观台实验林场田峪中心管护站暗查暗访“清明”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森林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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