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申报慢性病初次资格认定 三种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

三秦都市报 2019-03-24 01: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记者昨日获悉,凡是西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目前西安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4月起,可以申报西安市职工门诊慢性病初次资格认定了。

据悉,补助限额为一个年度内,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新增三种地方病种的补助限额为:大骨节病补助限额517元,氟骨症中重度补助限额693元,慢型克山病补助限额1650元。以上新增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自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参保职工门诊治疗对这三种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补助比例为70%。

区县参保单位递交申报资料时间,可咨询参保所在区县、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市级参保单位于2019年4、5、7、10月递交申报资料。

申请慢性病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复印件。

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兹海默症三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申报资料简化。这三种病种门诊慢性病患者,如无住院病历,在申请相对应的慢性病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

六种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血友病、慢性丙型肝炎申请相对应的慢性病,在申请相对应的慢性病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近期《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及特殊治疗项目费用明细表》,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慢性病审核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所有申报提供的原件、复印件资料不退还,请递交申报资料的参保个人将所需病历资料及时备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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